(一)組織結構的分化意涵:
1.分化(differentiation)是組織結構分工的具體表現,其理由乃是作為達成目標的手段,通常是基於工作的特性及人員的特性而分化。
2.此種分工的具體表現,即是組織結構的職能分化。換言之,所謂分化,乃是將組織結構系統分割為若干分支系統的一種狀態,每一分支系統皆與外在環境發生特定的關係。通常在組織中,分化表現在二方面:即平行的分化與垂直分化,前者建立了組織的各部門,可稱之分部化或部門化;後者又可稱之層級節制體系或層級化,因為它建立了組織的層級節制和梯階系統。二者合起來,即成為組織的正式結構。
(二)組織結構的整合意涵:
由於組織分化造成了組織各層級和各部門的孤離狀態,以致彼此衝突,抵銷管理成果,因此,在相互依存的組織各支系統及部分間,整合極與需要。所謂整合,乃指將組織的各類活動聚合起來或將每一組織成員或單位的努力聚合起來的一種表現。
(三)組織結構的整合途徑:
1.領導(leadership):
組織的成立有其一定之目標,至於如何達成該目標,除了力行分工之外,尚須靠成員的合作,而使成員彼此合作無間的有效方法,唯有「領導」是賴。換言之,領導可說是獲致組織結構整合的一個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
2.協調(coordination):
協調是使組織內各單位及各成員間,能以分工合作而協同一致的步調,達成共同使命,主要是在講求行動上的一致。李特爾(J.A. Litterer)曾提出三個基本的協調途徑,即:層級節制體系、行政管理系統及各種志願性活動等。
3.溝通(communication):
組織常依靠溝通去促進成員活動的協調,特別是在遭遇到無可預期的環境狀況時,溝通即成為達到協調整合的最重要設計。
4.監督(supervision):
促使組織內部合作的另一途徑,即是監督。監督的作用在求達成兩項目標:
(1)使組織的各部分能夠彼此相互瞭解,在充分協調下,以和諧一致的
步調努力工作;
(2)使每一工作單位或成員,皆能勝任所指派的職務。
此外,監督應有層次觀念,基層監督重在如何有效地完成工作,中層監督重在設計、協調及溝通,而高層監督則重在發動、督導和賞罰。
二、組織結構的垂直分化
垂直分化是以層級節制體系為代表,亦即依據組織的垂直面向進行分化,而其分化的標準是:個人對組織活動所具權力的大小、對組織活動所具責任的程度,以及他所監督或管轄的部屬數目等;換言之,垂直分化是依個人工作的寬廣度而產生,愈高的職位就具有愈大的寬廣度,例如:部長的工作寬廣度最廣,而次長、司長及科長等就相對的減少。
三、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
根據學者海曼(Haiman)的看法,水平分化又稱分部化、部門化,係指一種將各式各樣的活動類歸到個別單位之中的過程,牌使各單位皆有明確的工作範圍,而每一工作範圍的主管皆有管轄的權力和負責的義務。」是以「分部化」之要義具有下列幾點:
1.分部化是一種機關組織水平擴張的過程。
2.分部化是一種依工作的性質,將許多活動類歸到各單位的過程。
3.在分部化組織中,同一階層的各部門都是平行的,而且各部門皆有明確的工作範圍和適切的權責劃分。
4.分部化的主要目的,乃在藉分工以求取更大的組織利益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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