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

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

美國參眾兩議院議員地位平等。 但人數、任期與職權略有不同,說明如下:
參議院議員
1.      由每州選出2
2.      因此有100
3.      任期6
4.      2年改選1/3
5.      參議院開會時, 主席為副總統。


眾議院議員
1.      依據各州人口數目分配員額,選出眾議員
2.      任期2年,任滿全部改選
3.      目前 435
4.      眾院議長為多數黨議員擔任。

兩院都有立法權,每項法案須要兩院都通過,且經總統簽名同意,才正式成為法律但總 統如果否決,國會必須重新考慮,兩院再次表決,如三分之二通過,則還是成為法律。

參議院與眾議院的職權如下 :
(1)共同職權 金融事務,稅務,州際間事務,國際貿易,國防事務,向外國宣戰, 移民事務,設立郵局等,兩院都有權提出法案但稅務與預算法案祇有眾議院可以提出
(2)眾議院職權稅收法案及預算法案的提出彈劾官員案的提出

(3)參議院職權決定被彈劾官員是否有罪、對總統提名官員的同意或否決、美國與 外國所簽條約的認可、對徵稅法案的提議及修正。 美國國會兩院的職權幾近相當,此有別於其他同樣採單一國會兩院制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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